“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儿歌想必大家都会唱,如果你捡到了钱会交给警察吗?近日,我校301班周俊然、502班孙启航两名同学用实际行动阐释了这首歌。
11月3日下午2点30分左右,周俊然、孙启航两人路经金口岭社区南山村,在路边捡到两百元现金,两人在附近找了一圈没找到失主,十分着急,便借用路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将钱送到了铜陵市公安局杨家山派出所民警的手中,委托民警帮忙寻找失主。值班民警深受感动,对两人的行为给予了高度赞扬,并于11月4日一早给学校送来了感谢信。
一直以来,我校不断涌现许多拾金不昧的好学生,他们敦守诚信、拾遗不昧的行为,不仅彰显了优秀的个人品质和优良家风,更是体现了我校坚持立德树人、君子养成的良好育人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