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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15年5月19日   出处:办公室      已经有8987位读者读过此文
 
 
 

金口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铜陵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铜政办〔2009〕90号文)、《铜陵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意见(试行)》(铜教〔2009〕89号和《铜官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为建立“精细管理办校、内涵发展育人”长效机制夯实基础,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占绩效工资总额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30%。

五、发放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注: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学校教师一起统一发放,校长(书记)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发放。

六、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教职工在学校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在绩效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扣发一定量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具体扣发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扣除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班主任津贴、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及教职工综合考核奖励等项目组成,分项考核。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考核和教职人互评相结合,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居委会的意见。考勤津贴、工作量(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由考核组依据相应的考核标准考核。班主任津贴、教职工综合考核采取考核组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考核组考核占60%,教职工考核占40%。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平均每月不超过200元,每年发10个月。考核细则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分学期考核后发放。

具体考核办法见《铜官山区小学班主任津贴考核分配方案》。

2、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除去班主任津贴后的45%,为工作量(超课时)津贴。

具体考核办法见《金口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细则》。

超工作量量化: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审核。

(1)寒暑假加班:每人每天计4课时。

(2)双休日加班:每人每天计6课时。

(3)代课每节记1课时,由教导处安排。

3、考勤津贴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除去班主任津贴后的20%,为考勤津贴。

具体考核办法见《金口岭小学考勤细则》。

4、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除去班主任津贴后的10%,教育教学成果奖励。

具体考核办法见《金口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细则》。

5教职工综合考核奖

教职工综合考核奖励是学校评价教师表现、加强教师管理的重要抓手。教职工综合考核奖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除班主任津贴)的25%左右,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学期分段发放;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奖励。

6、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按年度结清。以上项目发放后若有剩余,学校可设其他专项奖励,并控制额度,专门用于教职工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表彰奖励。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六、其他具体事项

1、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脱岗学习;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未聘用待岗的人员等。

2、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3、本分配方案须经区教育局审核、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校务会,有未尽事项由教代会补充修订。

附件:

1、铜陵市金口岭小学班主任津贴绩效考核量化表

2、金口岭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及考勤津贴发放办法

3、金口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超课时)津贴分配办法

4、金口岭小学教职工综合考核奖励及教育学成果奖励暂行规定

5、金口岭小学教职工综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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